课 程: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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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特色: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院校知名教授、专家授课,系统把握每个知识点,突破每章重点、难点。通过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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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对象:湖北省范围内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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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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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资格2年以上。
(2)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资格3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资格5年以上。 (4)大学专科,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资格6年以上。 (5)公务员或按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会计从事人员;博士2年以上,硕士8年以上,大学学历10年以上,大专学历20年以上人员可直接报考。 考生须填写高级会计师报名申请表,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携带职称证、会计从业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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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高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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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高级会计实务》
作答时间为210分钟,全采用开卷笔答。主要考核应考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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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一般在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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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日程:随时报名,我校开设有周末班和夜班供您选择。考前二月统一开课。学员需要在恩施航空路校区报名后,领取听课证 、教材和学习资料方能上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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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费: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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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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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命题,统一的全国合格标准。
1.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2.省内当年评审使用的成绩合格标准由省人社厅与省财政厅确定,并核准名单由省会计考办核发合格证,此证只在本省当年有效。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社厅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外语、计算机按规定可以免试者除外)。其中,《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外语、计算机成绩按量化评审有关规定折算分值,进入量化评审体系。2008、2009年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人员,申报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时成绩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