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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试题

时间:2011-04-11 11:5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8题,每题1分,共18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
  A.1990年2月8日
  B.2008年2月8日
  C.2008年10月31日
  D.2009年10月31日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最长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题中,权利侵害之日为1988年2月8日,实体权利保护期限截至2008年2月8日。
  2.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付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
  C.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债权人不能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相混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此外,《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其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选项A和B是错误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选项D的表述有错误。
  3.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C.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有财产的处分规定。根据规定,根据《物权法》规定,按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需要经过甲、乙、丙、丁四个人中的三个人同意就可以通过,甲自己提议的,肯定是同意,因此最终只要有乙、丙、丁中的二人同意就可以通过。
  4.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在不涉及资源整合或重组上市、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的情况下,下列有关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确定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80%
  B.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C.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80%
  D.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批准不须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为准)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5.某有限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问吸收甲为有限合伙人。关于甲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不承担责任  
  B.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的责任。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6.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中华会计 网校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才能以劳务出资,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7.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会 计网校
  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8.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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